助力污染源監管 排放源統計標準即將實施_環球今亮點
(相關資料圖)
近日,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《生態環境統計技術規范 排放源統計》(HJ772-2022)。該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,自實施之日起,《環境統計技術規范 污染源統計》(HJ772-2015)廢止。
HJ772-2022主要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起草,規定了排放源統計調查設計、數據采集、數據匯總和報送、質量控制、報告編制、數據公布的一般原則及方法要求,適用于排放源統計。
與HJ772-2015相比,修訂的內容包括:修改了標準名稱;修改了適用范圍;更新了規范性引用文件;增加了排放源、排放源統計等術語和定義;修改了調查設計、數據采集、數據匯總和報送的一般原則和方法;增加了數據質量控制的規定;增加了數據公布的一般要求。
標準所知排放源指向環境中排放污染物/溫室氣體等的單位,包括其設施、裝置或場所,包括工業源、農業源、生活源、移動源,以及實施污染物集中處理(置)的污水處理單位、生活垃圾處理單位、危險廢物(醫療廢物)集中處理(置)單位等。
排放源是環境污染的源頭,開展排放源統計調查活動可以了解各類排放源污染物/溫室氣體的產生、治理、排放等情況,是加強生態環境污染源頭防控的重要措施。HJ772-2022的實施擴大了排放源統計的統計范圍,完善了流程管理,提高統計結果的質量。
據了解,生態環境部在2021年6月發布了《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》,為工業源、農業源、生活源、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
的統計核算提供指導。結合該手冊,HJ772-2022能夠更好地規范排放源統計調查工作,從而滿足現階段生態環境統計管理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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